截至11月底,我省全面完成1283個千噸萬人及其他鄉鎮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和審批工作。至此,我省鄉鎮級及以上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制度得到全面建立。
截至11月底,全省飲用水水源劃分保護區面積累計8391.272平方公里,其中,一級保護區面積489.852平方公里,二級保護區面積6145.320平方公里,準保護區面積1756.100平方公里。所劃定水源保護區共涉及供水服務人口1088.2萬人,供水量138.2萬噸/日。
千噸萬人及其他鄉鎮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工作,是保護我省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的科學依據。保護區的劃定對于切實保障飲用水水源水質安全,保障群眾飲水安全,實現環境、經濟、社會和諧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我省高度重視千噸萬人及其他鄉鎮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工作,省政府將劃定工作納入重大行政決策管理,要求各州、市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過程中嚴格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切實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等程序后,上報省政府依法審批。
2020年以來,全省各地按照《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和《云南省水源地保護攻堅戰實施方案》安排部署,齊心協力、攻堅克難,持續推進千噸萬人及其他鄉鎮級水源保護區劃定工作。省生態環境廳建立健全督辦和反饋機制,加強跨界水源協調,全力推進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工作。(記者 胡曉蓉)